我院2017年新疆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表演三个招生专业。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10人,实际录取10人,录取最低分84.60分(校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计划8人,实际录取8人,录取最低分80.67分(校考成绩);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计划5人,实际录取4人,录取最低分89.57分(校考成绩)。
艺术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统考艺术类招生专业:
我院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执行。
(2)在山东、新疆、吉林、黑龙江四省单独设点招生的各校考专业:
在山东、新疆、吉林三省单独设点校考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批次本科)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在专业校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优先顺序为:高考文化成绩、单科成绩。
在黑龙江省单独设点校考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对应黑龙江省艺术相应批次)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优先顺序为:专业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单科成绩。
(3)浙江省外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招收一志愿的考生,若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一志愿的考生,在一志愿中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若录取仍不额满,则按规定程序采取补录等形式完成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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