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表演校考专业录取情况:按校考成绩录取最低分为80.67。
广西省美术统考专业录取情况:按综合分录取最低分为618分(排位分:618.99733)【广西艺术类有分文理类,我校只招文科;广西2017采用折算综合分的方式,综合分=文化总分×0.2+统考术科总分×(750/300)×0.8;按综合分投,投档比例:1:1】。
湖南省表演校考专业录取情况:按校考成绩录取最低分为85.65分。
湖南省美术统考专业录取情况:我校计划6名,按1:1投档,出档6名;按统考术科出档最低分248,按文化出档最低分354分。
江西省表演校考专业录取情况:按校考成绩录取最低分为85.4分。
录取规则:
广东、湖南、江西、山东、黑龙江单独组织表演专业校考,河南、四川表演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美术校考,美术本科招生专业含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出档考生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报考术科校考专业的考生与报考术科统考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2)术科校考专业(表演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3)术科统考专业(除表演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先按考生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总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分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总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总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4)在省招办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还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在省招办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考生的专业分档方式与第一次投档专业分档方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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