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分=[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吉林省:录取最低分(合成分)368分,录取4人
内蒙古:录取最低分(合成分)316.8分,录取3人录取规则
我校2017年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测成绩。
录取原则:凡本省专业统测成绩不低于本科线上20分,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所计算的合成分,分省排序录取。
我校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按设计学类(1305)大类招生,新生入校第一年统一进行设计学基础教育平台培养,在第二学年选择进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两个专业学习。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