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觉传达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设计(展示设计)、产品设计、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等本科专业,学校承认并使用山东美术统考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专业课同分考生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与策划)方向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进档考生中,分专业方向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专业课同分考生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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