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科类 |
艺术类(专业 / 综合成绩) |
广西 |
文史 |
美术238/559;音乐217/510 |
理工 |
美术235/544;音乐219/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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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文史 |
音乐:242 |
理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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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文史 |
音乐:140.88;美术:465/201.66 |
理工 |
||
河北 |
文史 |
音乐:212;美术:128.7 |
理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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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文史 |
音乐文化285 |
理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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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文史 |
音乐:151;美术:180 |
理工 |
||
湖南 |
文史 |
音乐:212;美术:232 |
理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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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文史 |
音乐:367.4;音表:361.2 |
理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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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文史 |
美术:218;音乐:113 |
理工 |
— |
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2016年我校不开展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录取时,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报考声乐、舞蹈、器乐(限钢琴、手风琴、古筝、笙、二胡、扬琴和笛子)科目的考生。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