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 |
录取 |
文化课 |
专业课 |
外语 |
最低录取 |
内蒙古综合 |
2 |
238 |
105 |
50 |
130.4 |
辽宁省文史 |
3 |
296 |
105 |
50 |
115 |
辽宁省理工 |
2 |
267 |
105 |
50 |
130.2 |
江苏省综合 |
1 |
178 |
105 |
50 |
113.4 |
山东省综合 |
7 |
文308/理293 |
105 |
50 |
109.4 |
黑龙江综合 |
4 |
文242/理234 |
105 |
50 |
105.2 |
备注:投档分含政策加分,最低录取(综合)分按原始分计算(不含政策加分)
2016年表演(服装表演招考方向)专业录取办法:
表演(服装表演招考方向)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学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投档。
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750分进行折合;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150分进行折合;专业课成绩非30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300分进行折合。
表演(服装表演招考方向)专业综合成绩 = 专业课成绩。
学校对于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同时符合多项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只取一项条件作为降分依据,不作累计降分。
文化课成绩超过其所在省份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表演(服装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校考成绩名次在本省中位于招生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