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科类 |
录取人数 |
总分最高 |
总分最低 |
专业分高 |
专业最低 |
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文理 |
4 |
462 |
447 |
252.34 |
232.33 |
传媒学院-动画 |
艺文理 |
4 |
420 |
397 |
|
|
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 |
艺文理 |
2 |
479 |
464 |
245.67 |
243.84 |
美术学院-环境设计 |
艺文理 |
2 |
367 |
350 |
239 |
228 |
美术学院-美术学(师范) |
艺文理 |
2 |
368 |
358 |
235 |
228 |
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 |
艺文理 |
2 |
380 |
358 |
232 |
219 |
音乐舞蹈学院-舞蹈学(师范) |
艺文理 |
2 |
313 |
256 |
201.33 |
199 |
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师范) |
艺文理 |
4 |
401 |
356 |
238.66 |
232.67 |
录取原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侧重健美操、啦啦操)”、“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的考生还须体检合格)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只招收美声和民族方向的考生;键盘只招收钢琴和手风琴方向的考生;器乐只招收小号、小提琴、古筝、琵琶、柳琴、竹笛、二胡方向的考生。
3.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方向的考生。
4. “动画”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拟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省份认可校考成绩,统考省份认可当省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以上两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不分文理)、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艺术教育”专业以云南省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二本文史、理工类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成绩合格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