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0.56、其他省不低于204.13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0/北京入围线4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单科限制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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