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录取9人;
2.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录取3人;
3.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录取19人;
4.美术学(中国书画鉴赏)录取20人;
5.动画录取26人;
以上各专业采用分省计划,依据分省实际报考情况按照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校考同省同分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录取12人,最低录取合成分84.788分,只招收广东籍考生,合成分=【(考生校考复试成绩/复试总分(300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4)】×100
7.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录取24人,最低录取合成分84.609分,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具体的分省招生计划,所有考生统一分数线,合成分=【(考生校考复试成绩/复试总分(300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4)】×100
8.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15人,最低录取合成分83.976分,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具体的分省招生计划,所有考生统一分数线,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5+(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5】×100
暨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按合成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5+(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5】×100。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以合成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考生校考复试成绩/复试总分(300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分数线)×0.4)】×100
3.艺术学院各专业: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科,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校考同省同分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同时,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加设高考文化课语文和外语录取控制分数线,即:
美术学专业: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60分。
动画专业:语文+外语≥170分。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语文+外语≥170分。
其中,语文、外语的单科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满分150分的标准进行折算。
(2)专业校考成绩计分方式:
美术学专业:书法创作 + 中国画创作 + 中国书画常识笔试
动画专业:初试(速写 + 命题创作)+ 复试(面试)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复试(面试)
音乐学专业音乐艺术表演方向:复试(面试)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电脑音乐制作方向:面试×50% + 笔试×50%
(3)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但是如果各省考试院要求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指标。
暨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合格证数 |
合格分数线 |
美术学(中国书画鉴赏) |
20 |
80 |
423 |
动画 |
30 |
120 |
222.2 |
导演(戏剧影视编导) |
20 |
60 |
75.6 |
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 |
12 |
30 |
75.6 |
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 |
8 |
16 |
80.2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 |
26 |
104 |
250.52 |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
12 |
48 |
237.92 |
戏剧影视文学 |
15 |
56 |
145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