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号 | 专业名称 | 录取数 | 最低分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排位 |
001 | 舞蹈学 | 13 | 260/120.2 | 332/131.6 | 298/124.6 | 188363 |
002 | 舞蹈学 | 5 | 261/122.4 | 334/130.3 | 291/125.4 | 255626 |
注:按五邑大学单独组织的舞蹈术科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校考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校考未取得本校合格证者,不予录取。 |
录取规则
凡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美术、舞蹈)专业,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术科统考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广东省舞蹈学专业属舞蹈术科校考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广东省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五邑大学单独组织的舞蹈术科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校考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校考未取得本校合格证者,不予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艺术类(美术、舞蹈)专业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学校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