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批次 | 科类 | 投档分 | 录取人数 | 录取进度 | 备注 |
安徽 | 艺术类第二批 | 美术 | 651 | 3 | 录取结束 | 综合分换算公式:(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美术专业满分:375,文化满分:750。 |
安徽 | 艺术类第二批 | 音乐 | 548 | 2 | 录取结束 | 综合分换算公式:(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音乐专业满分:210,文化满分:750。 |
浙江 | 艺术类第二批 | 美术 | 511 | 4 | 录取结束 | 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
浙江 | 艺术类第二批 | 音乐 | 436 | 5 | 录取结束 | 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1% |
江苏 | 艺术类提前批 | 美术 | 426 | 6 | 录取结束 |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
江苏 | 艺术类提前批 | 音乐 | 140 | 6 | 录取结束 | 专业省统考分数 |
河南 | 本科B段 | 美术 | 191 | 2 | 录取结束 |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河南 | 本科B段 | 音乐 | 140 | 2 | 录取结束 |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河北 | 本科二批 | 美术 | 216 | 6 | 录取结束 |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河北 | 本科二批 | 音乐 | 139 | 4 | 录取结束 |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福建 | 艺术B批 | 美术 | 471 | 47 | 录取结束 |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
福建 | 艺术B批 | 音乐 | 482.2 | 18 | 录取结束 |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
湖南 | 本科三批 | 美术 | 634 | 录取中 |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 | |
湖南 | 本科三批 | 音乐 | 573 | 录取中 |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 |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艺术类录取办法:
1、福建省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美术类(产品设计专业)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文化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进行排序。
2、省外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确定的比例执行,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院内专业录取投档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学院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分布情况,对第一专业志愿上线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对于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
第二轮: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第一轮未满专业。第二专业志愿之后为平行志愿,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第三轮:学院对已上线但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但有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随机投到计划未完成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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