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书法学专业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五、建筑类专业:
文科: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6.226分。②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370分。
理科: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810分。②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828分。
六、美术史论专业:
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1.544分。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0.119分。
七、艺术学理论专业:
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3.945分。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921分。
八、实验艺术专业:
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九、城市艺术设计(顺义校区)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
十、家居产品设计(燕郊校区)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分。
十一、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民、民考汉、双语班)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
十二、港、澳、台、华侨:
1、造型艺术: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分
2、中国画: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分
3、艺术设计: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分
4、城市艺术设计: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380分
5、建筑类:按文化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成绩录至566分(原始分);
▲注:
1、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办法: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考生所在省市本科(非艺术类 文/ 理)一批线 ×100
2、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折算: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文化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
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分。折算后成绩为:350÷500 ×750 =5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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