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艺术类(不分文理):录取2人,最低录取分317.5分;
北京市艺术类(文史):录取2人,最低录取分319.5分;
河北省艺术类(不分文理):录取5人,最低录取分294.35分;
江苏省艺术类(不分文理):录取4人,最低录取分237.5分;
山东省艺术类(文史):录取4人,最低录取分299.5分;
天津市艺术类(文史):录取3人,最低录取分310.3分;艺术类(理工):16人,最低录取分314.35分;
山西省暂未录取结束。
录取规则
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50%+美术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美术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较佳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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