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江苏省公办艺术类本科美术专业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录取情况如下表:
专业名称 |
最低分(文化+专业) |
动 画 |
1492 |
视觉传达设计 |
489 |
数字媒体艺术 |
48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82 |
环境设计 |
491 |
其他省份陆续公布,敬请关注!
录取办法
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为4C,选测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测试等级。艺术类考生按投档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所得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其他省份陆续公布,敬请关注!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