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批次 |
录取最低综合分 |
吉林 |
美术类艺文(动画) |
354.5 |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于我校是航空工科院校,色盲、色弱或身体患有残疾的考生请谨慎填报我校志愿。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鉴于我校航空院校特色及主要面向民航系统就业等方面因素,建议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后报考该专业。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投档规则和要求执行。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及录取办法
(1)美术类专业:该专业包括产品设计、动画、绘画。其中,产品设计专业对艺术类考生实行大类招生。即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照产品设计专业报考我校,入学第一年实行专业性基础大类平台统一培养,第二年依据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成绩,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双向选择专业分流。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分配原则按各省投档原则进行分配,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省统考专业成绩×50%。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依次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次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表演专业:该专业面向辽宁省、江西省、河南省招生。报考表演专业的辽宁省考生需参加辽宁省表演专业省统考,并取得辽宁省表演专业本科省统考专业合格证;报考表演专业的江西省考生需参加江西省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省统考,并取得江西省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本科省统考专业合格证;报考表演专业的河南省考生需参加河南省空乘类省统考,并取得河南省空乘类本科省统考专业合格证;报考该专业的以上省份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依次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考生依次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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