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一、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2015年有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联考合格;不组织联考的省份,我校认可省属本科院校校考的合格证;广东省不组织联考的专业必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合格。
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按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有省统考的按统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东省考生根据我校单独组织的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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