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科类 | 招生专业名称 | 省控线 | 最高分 | 最低分 |
01 | 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 | 文化225/专业170 | 481 | 451 |
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大气科学专业对色盲、色弱考生限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色盲限考。
2、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3、男女比例不限。
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江苏省以外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再录取第二志愿,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报。
(2)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7、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学院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中江苏省考生7门必测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根据各省投档原则调阅档案,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政策。
9、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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