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70分/专业19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60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江苏省2013年第二阶段(艺术类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
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艺术类考生文化总分在150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55分及以上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凡未被第一阶段招生院校录取、高考成绩达到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第二阶段相关批次高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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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艺术生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语数外+1):文科242分、理科226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科101分、理科136分。
注: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4年上海市艺术生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语数外+1):文科254分、理科228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科108分、理科157分。
注: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3年上海市艺术生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语数外+1):文科262分、理科215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科160分,理科138分。
注: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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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艺术生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第一、二批)文化线
美术类:文350、理327
广电类(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文416、理490
其他类(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文293、理332
备注: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等13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注: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专科控制分数线(第三批)文化线
美术类:文147、理128
广电类(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文342、理321
其他类(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文179、理235
2014年浙江省艺术生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一、二批)文化线
美术类:文科380、理科322
广电类(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文科455、492
其他类(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文科379、理科340
注: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第三批(即专科批)文化线
美术类:文科186、理科128
广电类(主持与播音、编导、摄制):文科326、理科328
其他类(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文科223、理科258
2013年浙江省艺术生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一、二批)文化线
美术类:文科369、理科344
广电类(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文科437、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