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一阶段 | 文史 | 240 | |
高职(专科)一阶段 | 理工 | 224 |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文史 |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理工 | ||
艺高职高专(美术) | 艺术(不分文理) | 120 |
录取规则
我校在江西省,承认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外省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具体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美术类本科专业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艺术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同分,则按艺术成绩排序录取。
(2)非美术类本科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表演(体育表演方向)、音乐学: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艺术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同分,则按艺术成绩排序录取。
(3)专科专业:
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服装设计、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直接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同分,则按艺术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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