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湖南省: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
甘肃省: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数字媒体、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西区: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数字媒体、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音乐学、舞蹈学
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自治区),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依据学校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