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总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以上专业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① 美术学、雕塑、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②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注:1、文化课总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750分进行折算;外语单科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150分进行折算。
2、我校所制定的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综合分折算时使用的文化课总成绩均不含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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