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辽宁 |
河北 |
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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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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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890.6 |
857.2 |
926 |
743 |
754 |
702 |
环境设计 |
910 |
867 |
909 |
761 |
860 |
733 |
音乐表演 |
263 |
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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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2014年不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承认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而2013年辽宁科技学院只承认辽宁美术统考成绩,河北、吉林考生需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所以,河北、吉林考生往年录取分数情况不具备参考价值,请考生注意;辽宁省考生可继续参考往年录取分数情况,具备参考价值。
2013年录取规则
(1)艺术类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按专业成绩的2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须达到本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本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2014年录取规则
(1)艺术类环境设计、绘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统考合格标准。录取:按专业成绩的2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须达到本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本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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