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录取 人数 |
录取控制比值及排名 |
0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00 | 男生:专业排名≤128,折算比值≥0.780 女生:专业排名≤61,折算比值≥0.770 |
02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 | 28 | 北京:折算比值≥1.124; 辽宁:折算比值≥1.089; 其余省份:折算比值≥1.048 |
03 |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 | 37 | 北京:折算比值≥1.088; 其余省份:折算比值≥0.994 |
04 | 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 | 35 | 专业排名≤114,折算比值≥0.755 |
05 | 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 | 15 | 专业排名≤32,折算比值≥0.700 |
06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 5 | 专业排名≤15,折算比值≥0.650 |
07 | 戏剧影视导演 | 15 | 专业排名≤21,折算比值≥0.900 |
08 | 戏剧影视导演(剪辑) | 15 | 专业排名≤48,折算比值≥0.990 |
09 | 表演 | 26 | 男生:专业排名≤25,折算比值≥0.600 女生:专业排名≤29,折算比值≥0.630 |
10 | 录音艺术(录音工程) | 21 | 北京:折算比值≥1.108; 山东:折算比值≥1.037; 其余省份:折算比值≥0.957 |
11 |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 | 26 | 北京:折算比值≥1.047; 山东:折算比值≥1.000; 辽宁:折算比值≥0.972; 其余省份:折算比值≥0.930 |
12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场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 | 26 | 专业排名≤131,折算比值≥0.750 |
13 | 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 | 29 | 专业排名≤52,折算比值≥0.900 |
14 | 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 | 19 | 专业排名≤51,折算比值≥0.800 |
15 | 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 | 15 | 专业排名≤25,折算比值≥0.800 |
16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 | 18 | 北京:折算比值≥1.111; 其余省份:折算比值≥1.014 |
17 | 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编剧) | 14 | 北京:折算比值≥1.054; 其余省份:折算比值≥1.014 |
18 | 视觉传达设计 | 33 | 专业排名≤138,折算比值≥0.780 |
19 |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 | 30 | 北京:折算比值≥1.080; 山东:折算比值≥1.046; 其余省份:折算比值≥1.028 |
20 | 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 | 30 | 北京:折算比值≥1.109; 黑龙江:折算比值≥1.060; 其余省份:折算比值≥1.006 |
21 | 动画(动画艺术、漫画与插画) | 49 | 专业排名≤90,折算比值≥0.730 |
22 | 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 | 26 | 专业排名≤117,折算比值≥0.700 |
23 |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 | 24 | 文史:折算比值≥0.853 理工:折算比值≥0.700 |
H1 | 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 | 7 | 折算比值≥0.700 |
H2 | 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导演[剪辑]) | 24 | 折算比值≥0.920 |
H3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 12 | 折算比值≥0.700 |
录取规则
(一)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二)录取时,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三)录取时,以折算比值为依据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成绩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科目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综艺节目编导)、录音艺术(录音工程)、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剧)、戏剧影视文学(动画编剧)、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专业,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北京地区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左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5%。
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其中文科或文科综合类考生的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3,并要求考生数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参加数字影视制作类、网络媒体艺术类、游戏设计艺术类“小白杨奖”决赛者,须报名参加相应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视与网络视频制作)、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媒体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及相应类别“小白杨奖”后,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剪辑)、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场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动画艺术、漫画与插画)、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专业,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参加漫画故事类“小白杨奖”决赛者,须报名参加动画(动画艺术、漫画与插画)或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专业考试并获得本专业考试合格证及相应类别“小白杨奖”后,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获得我校拔尖创新人才资格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所报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