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7月10日,我校江苏省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录取工作经学院阅档、考试院审核后,已经顺利完成。具体如下:
美术类:招生计划110人,最低录取分494分(综合分)。
音乐类:招生计划105人,最低录取分178分(专业分)。
其他省份录取工作陆续进行,敬请关注/!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专业;
美术学类:绘画(师范)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类别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以本专业类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第二学年在本专业类中选择专业后,以专业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已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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