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批次 | 科类 | 首轮投档最低分 | 备注 |
浙江省美术 | 第一批 | 艺文 | 567(综合分) | 非中美 |
艺文 | 557(综合分) | 中美合作 | ||
艺理 | 566(综合分) | 非中美 | ||
艺理 | 566(综合分) | 中美合作 | ||
外省美术 | 提前批 | 艺术 | 466(综合分) | 非中美 |
艺术 | 476(综合分) | 中美合作 | ||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 提前批 | 艺术 | 81(专业分) | 男生 |
艺术 | 73(专业分) | 女生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美合作项目)专业70分;美术类专业(非中美合作项目)60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美术类:设计学类按照大类招生,含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广告方向)、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家具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其它专业仍按专业招生。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美术综合分排序在招生计划数内)的,浙江省按省美术类统考政策执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其它招生省份,在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按专业校考政策执行,即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类专业。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考生。
美术类综合分(满分750分)=专业总成绩折750分制×50%+文化总成绩(750分制)×50%(文化总分满分不是750分的等比例换算)。
(二)时装表演类:按专业校考政策执行,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不分文理,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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