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综合
美术学专业综合最低分:396.5分
环境设计专业综合最低分:437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最低分:408分
产品设计专业综合最低分:401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最低分:390分
音乐学(声乐)专业综合最低分:220.3分,缺额2人
音乐学(器乐)专业综合最低分:218.65分,缺额4人
舞蹈学专业综合最低分:217.75分,缺额10人
2、湖南科技学院2015年甘肃省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分数线(更新)
艺术综合
美术学专业综合最低分:381分、专业成绩471分。
环境设计专业综合最低分:391分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业1综合最低分:365分,专业2最低分:369.5分,专业成绩450分(调剂)
产品设计专业综合最低分:382分
音乐学专业综合最低分:205.1分
其他省份录取工作陆续进行,敬请关注/!
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合格”(江苏、山西、河南、安徽、福建、河北、广西、甘肃、贵州省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其他生源省份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文化加专业形成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具体构成比例是: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总成绩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65%、35%的比例相加而得,美术类专业总成绩由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而得;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成绩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相加而得。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