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省统考(本科第二批)
专 业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动 画 | 772.02 | 751.62 | 756.69 |
美术学类 | 792.95 | 755.8 | 764.85 |
设计学类 | 780.47 | 756.02 | 763.25 |
音乐学(师范) | 786.5 | 698.97 | 723.66 |
动画(中韩合作) | 789.35 | 702.42 | 730.55 |
2、艺术类校考(本科第三批)
专业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 | 524.23 | 424.41 | 476.72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 | 82.52 | 63.64 | 71.05 |
工艺美术 | 185.67 | 147.33 | 165.06 |
舞蹈表演(健美操) | 82.91 | 71.37 | 76.3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82.64 | 70.93 | 77.07 |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 | 80.22 | 70.28 | 76.38 |
三、安徽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类(不含摄影)、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1.安徽省考生,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0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
2.其他省考生,均使用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音乐学、美术学类(不含摄影)、设计学类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分(不包括江苏省考生),具体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
报考摄影、工艺美术、舞蹈表演(培养侧重专业舞蹈)专业:
均使用我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摄影专业在省外招生类别为美术类,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素描与色彩;在安徽省为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为设计、速写、摄影作品分析。
报考舞蹈表演(培养侧重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
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30%+专业成绩×7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侧重专业播音与主持):
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生源所在省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40%。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侧重空乘与礼仪):
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不高于18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不高于173厘米,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已通过专业面试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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