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湘南学院2014年在湖南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三、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 ①湖南省的考生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按投档成绩排序拟录; ②对我校组织了专业校考的省份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③没有举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广东省录取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排序拟录。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