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2015年我校在湖南、江苏、山东、山西、陕西五省开展音乐类本科专业校考工作,在五省音乐类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我校的校考成绩,美术类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其余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的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中,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通过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分数控制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报考声乐、舞蹈、器乐(钢琴、古筝、笙、二胡及笛子)科目的考生。
音乐学(舞台主持与表演)专业招收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考生。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