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校考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文化控制线上20分(注:我校在江西省执行省属本科高校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原始分为150分),按照各生源省份校考成绩排名录取。我校录取不分文理,不设专业级差。
校考成绩湖北省前五名考生,其他省份前三名考生(该政策仅对招生计划10人以上省份实行),在生源省份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原始分为150分),我校将予以录取。
二、音乐学本科专业录取信息
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达到生源省份音乐专业文化控制线上20分,外语要求70分。在一志愿考生中,依据报考志愿顺序,分省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无专业级差。招生计划5人以上省份的校考专业成绩前3名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音乐专业文化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70分,我校将予以录取。
音乐学(理论)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达到生源省份音乐专业文化控制线上70分,外语要求70分。在一志愿考生中,分省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
三、舞蹈学、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录取信息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
达到生源省份音乐专业文化控制线以上,外语要求50分。在一志愿考生中,分类按全国生源的专业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专业录取规则
在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校考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舞蹈专业文化控制线(注:我校在江西省以“省属本科高校舞蹈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生源省份舞蹈专业文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原始分为150分),不分文理,按照全国生源的专业排名录取(男女生分开排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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