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校2014年浙江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我校2014年在浙江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已经结束,共招收186名新生。其中美术学(文)40名,最高分564分,最低541分,美术学(理)4名,最高分531分,最低517分,视觉传达设计(文)39名,最高分543分,最低538分,视觉传达设计(理)4名,最高分518分,最低516分,产品设计(文)42名,最高分543分,最低537分,产品设计(理)4名,最高分517分,最低510分,音乐类(文)48名,最高分489分,最低466分,音乐类(理)5名,最高分461分,最低454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江苏美术、江苏和湖南音乐招生使用该省的联考成绩;江西、广西和福建美术招生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均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80%+文化成绩×20%)从高到低录取。 浙江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本人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为准,我校在录取时按照浙江省录取办法执行。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