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次
科类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录取数
最低综合分
河南省
本科A段
艺术理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41
41
262.7
艺术理
绘画(含国画、油画方向)
21
21
249.8
艺术文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47
47
290.9
艺术文
绘画(含国画、油画)
21
21
285.2
江苏省
艺术公办
三小批
艺术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26
26
195
绘画(含国画、油画)
4
4
175
内蒙古
本科提前A
汉授美术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5
5
313
江西省
提前本科
艺术文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23
23
285
艺术文
绘画(含国画、油画)
7
7
202
山西省
还未录取
录取规则
1、专业课成绩的确定,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源使用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江西省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2、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7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3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河南省内将绘画(含国画方向、油画方向)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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