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校在江苏省艺术类(设计学类)录取情况公示 我校2014年在江苏省艺术类(设计学类)录取工作已圆满结束。今年我校在江苏省艺术类招生计划26人,追加计划5人,实际录取31人。综合成绩最高分290,最低分265.4。
2014年我校在河南省艺术类(设计学类)录取情况公示 我校2014年在河南省艺术类(设计学类)录取工作已圆满结束。今年我校在河南省艺术类(设计学类)招生计划45人,实际录取45人。综合成绩最高分349,最低分305.6。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录取规则 河北、江苏、河南、安徽、山西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专业成绩必须在生源所在省的省级统考和我校艺术专业校考中合格,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考生高考文化特征成绩)×40%+专业成绩(我校艺术校考成绩)×60%,择优录取。 湖北省考生:湖北省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综合分进行投档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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