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艺术类(未注明者均为校考专业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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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出档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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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3 |
音乐学:263;舞蹈学334 |
音乐学:263;舞蹈学:334 |
河北 |
未满 |
产品设计:184; |
产品设计:179;服装与服饰设计: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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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2014年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4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入围通知书(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联考,考生还须同时取得省联考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成绩,按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