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细分为声乐类专业、器乐类专业,其中器乐类又对器乐种类进行了细分,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要对细分的科类及器乐种类进行明确勾选。
声乐类考试科目为声乐演唱、乐理、听写,器乐类考试科目为乐器演奏、乐理、听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乐理、听写科目为现场笔试,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为专业面试。
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科目考试时,可使用伴奏,伴奏仅限MP3播放形式,不可携带伴奏人员。考生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同时向报名单位上报伴奏音乐。报名器乐类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马林巴的考生,考试乐器由考点提供,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音乐类专业统考涵盖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专业,以及招生院校要求参加市级统考的音乐类专业,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须在声乐类科目和器乐类科目任选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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