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参加相应的专项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流行音乐、音乐治疗等专业。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音乐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音乐类招生的,须向我省来函说明,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0年12月5日至12月9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hbyytk.heuet.edu.cn)或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网址:http://cw.heuet.edu.cn),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按“二选一”要求填报专项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由计算机随机选取其中一首用于测试)并在网上缴纳音乐类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音乐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hbyytk.heuet.edu.cn)下载本人《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乐理、练耳测试时间、地点
声乐考生测试时间:2020年12月30日13:30-14:00测试乐理,14:00-14:20测试练耳。
器乐考生测试时间:2020年12月30日16:00-16:30测试乐理,16:30-16:50测试练耳。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专项、视唱测试时间、地点
器乐考生自2020年12月23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声乐考生自2021年1月3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音乐楼(校医院对面)。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计算机随机选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专项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④河北经贸大学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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