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省外高校确有必要在山东省设立考点的,须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且该校的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凡未经我院同意的由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专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在省外院校考点设置上,要求山东省2019年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等4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校考考点。省外高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且每个高校只能在省设考点中选择1个考点进行1次专业考试。各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为校考院校提供考试所需场地及辅助设施,协助高校选聘监考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服务工作。
并且,省外高校在山东省设点组织的校考,仅限山东省考生报考,不允许外省考生报考。驻鲁高校原则上在本校设置艺术类专业联考或校考考点。
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均安排在2019年2月13日—23日进行。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省外高校与设点市招生考试机构商定本校的考试时间。驻鲁高校可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山东省根据艺术类专业的不同属性将其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书法类、其他类等10个专业类别。
专业考试范围包括统考本科专业、校考本科专业以及高职(专科)专业。
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省统考涵盖的专业,招生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未达到山东省2019年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高校组织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之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2019年仍由各招生高校联合或独立组织专业考试。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除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外,美术类2020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录取时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他类别的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确需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在考点安排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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