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
(4)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执行。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范围
沈阳音乐学院本科面向全国招生。
注: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点设置
2017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考点设在主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注:主校区、桃仙校区、长青校区、大连校区所有招生专业考试均在沈阳音乐学院主校区进行。
(四)报名方式
参加2017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五)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5日-2月15日。
2.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
3.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并缴费或填报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
4.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律不得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6.考生须在2017年2月21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兼报
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兼报不同校区、不同专业方向或专门化,但同一校区内最多可报考两个专业方向或专门化,初试均合格后只能选择其一参加复试。
(七)考试时间
2017年2月24日-3月2日(具体考试日程及安排将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告”栏另行公布)。
(八)报名费用
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兼报收费标准相同。
(九)校考与统考(联考)
1.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只参加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无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报考我院的其他省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2.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并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对应的统考(联考)合格证;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在省份未做明确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注:报考我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本科最低合格要求),方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更多细节详见:沈阳音乐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