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考科目和考试形式
音乐类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笔试。
面试满分270分,其中声乐或器乐表演240分、视唱30分。 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唱或演奏。
2.统考时间
笔试定于2017年1月14日9:00—11:00进行。
面试定于2017年1月10日—20日进行(内蒙古师范大学10日开始,内蒙古民族大学11日开始)。
3.统考地点
音乐类统考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进行。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考生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考试,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考生在内蒙古民族大学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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