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统考
1、考试形式。采取全区统一命题,集中设点考试,统一评卷(面试)的评分形式。
2、考试科目。包括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
(1)音乐学类:满分100分
基本乐科:视唱,考试形式为面试,分值占10%;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占10%。上述两项均为必考内容。
主考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考科目分值占50%。声乐和器乐主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
副考科目:声乐、器乐或舞蹈(要求副考科目必须与主考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副考科目分值占30%。声乐和器乐副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舞蹈副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
从2017年开始,音乐学类声乐科目考试的演唱曲目,由考生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学类声乐曲目库》内任选三首歌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考生根据抽取曲目所标注的调高等要求参加考试演唱。
声乐曲目的曲谱以报名时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库中选择的曲谱为标准,考生备考和考场钢琴伴奏都必须严格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进行,因考生自行调整曲谱内容所造成的伴奏不畅,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使用声乐曲目库以外的曲目以及非现场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考试现场统一提供钢琴伴奏,考生一律不得自带伴奏。
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看或下载《2017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学类声乐曲目库》。
音乐学类的器乐科目考试取消伴奏,一律采用独奏的演奏方式进行。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参加考试。器乐科目考试的演奏曲目,由考生任意自选两首独奏乐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考生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乐曲,考生根据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演奏。使用非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舞蹈学类: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分值占40%),舞蹈作品表演(分值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即兴表演(分值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
(3)美术与设计学类:满分300分
考试内容为素描、速写、色彩三门。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素描180分钟、速写30分钟、色彩180分钟。
速写科目采取人物动态默写方式考查;素描和色彩科目使用图片模拟写生方式考查。试卷一律采用8开纸作为统考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
3、考点与考试时间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点设在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点分片区集中进行,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的考生安排在银川高级中学(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海宝东路)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吴忠市、中宁县和沙坡头区的考生安排在吴忠中学(吴忠市利通区吴忠汽车站东侧500米)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固原市和海原县的考生安排在原州区三中(固原市原州区文化东街9号)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
2017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安排:
科目 |
考点 |
考生范围 |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 |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
全区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的考生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银川高级中学 |
银川市和石嘴山市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
吴忠中学 |
吴忠市、中宁县和沙坡头区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
|
原州区三中 |
固原市和海原县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1日-2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音乐学类的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8:10-11:00。
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时间:
|
上午 |
下午 |
|
8:30-11:30 |
13:20-16:20 |
16:40-17:10 |
|
(星期日) |
色彩 |
素描 |
速写 |
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的考生可于12月20日下午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考点,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可于12月24日下午到相应考点查看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安排等。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安检和身份验证后参加考试。严禁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存储、拍照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带进考点、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考试,逾期不再安排考试,责任自负。
4、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指导考生打印准考证、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等。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