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遵纪守法、诚信应考并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主动配合监考教师完成证件核对、试卷发放及考场的秩序管理工作。
2、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校考准考证和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把三证准备齐全,如证件不全不准许参加考试,责任由本人承担。
3、考生拿到校考准考证后需认真查看《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和其他注意事项,并按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4、美术考场设在我校中区第一教学楼;西区第四教学楼、第七教学楼;东区第八教学楼。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50分钟到考点查看本人所在考场的具体位置。在开考前40分钟,考生到考场所在教学楼门前集合,由监考教师带队进入考场。考生因未按时到达上述地点而延误考试时间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6、考生参加考试,考场只提供一个单人靠背椅,其余考试用品自备。除画具等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图片、报纸、画册、资料、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7、考生进入考场后,要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随意谈笑、不左顾右盼、不打手势、不做暗号、不得互相交换试卷、不得撕毁试卷、不得在试卷纸上做任何标记。不得故意扰乱考试秩序、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8、考生领取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校考准考证号等考生信息。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或涂改的,应重新换发试卷(费用自理),原试卷收回。考生不得在未填写信息的试卷上答题。考生信息全部填写完成,经反复检查无误,按院校要求密封。
9、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注意保持考场清洁卫生。素描、速写考试时应将铅笔沫用废纸包好,不要落撒在地面上;色彩考试要自备抹布擦拭水彩废液,不要将废液泼甩在地面或墙壁上,以免污染考场。
10、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准考生上厕所,特殊情况除外。如需上厕所或换水,需向监考教师报告,由监考教师安排。每次只允许一名考生进出考场。
11、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主动配合监考教师完成证件核对、试卷发放及考场秩序管理工作。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考试内容相关问题。如遇试卷纸破损有碍作画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12、考试结束信息发布后,考生应立即停笔,按顺序交卷。交卷时持三证,在交卷确认表由本人签名后,经监考教师核对无误方可离开考场。
13、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或进行其它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1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有各种违规行为,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点将在考试当天在考务公布栏内公布违规考生名单。
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校考)院校招生工作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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