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考试类别。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等六个专业类别,各个类别所对应的招生专业详见《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
凡报考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等六类艺术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省级统考”。凡要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中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级统考”。
考生参加“省级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级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我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2.报名及缴费。201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在高考报名时,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还要另缴纳考试费(每人160元),仅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须缴纳“省级统考”考试费。
3.网上填报专业考试类别。201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在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登陆我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文)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以及“校考”选项中选择一项。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要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的,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相应选择“省级统考”开设的考试专业类别;如果所报考“校考”的专业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
4.领取准考证。凡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1月14日至15日持报考卡到报名点所在市县招生办领取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或未交艺术类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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