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法临写,不落款,一律竖式书写。
科目二:书法创作
要求:1.严格按照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
2.考生自选书体进行创作。
2.不得在落款中写姓名、字号,不得使用印章。
分值:满分100分。其中,临帖占40%,书法创作占60%
(六)注意事项
1.学校测试号随机产生,按测试号编排考场,考生需提前30分到达考场查看座次,以免耽误考试。
2.试卷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测试号条码中看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3.请在贴条形码的一面作答。
4.考生凭艺考证、学校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待监考老师验证后,按号就座。考生不得将手机、电子产品、碑帖等带入考场,违者按作弊论处。
5.考生需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书写工具,考试用纸由我校提供。
四、几点说明
1、我校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专业均允许代报名,考试时需持证件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2、合格考生于4月底前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qlnu.edu.cn)下载、打印《2014年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学校不再单独寄发。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3、考试期间敬请考生及家长给予监督,特此设立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举报电话:0531-86593008。
五、联系方式
校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
电 话:0531-86401290 传 真:0531-86593015
邮 箱:qlnuzhaoban@126.com
微 博:http://e.weibo.com/1918743791/pro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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