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附上同底版照片的身份证明)及省联考合格证,近期同底版半身免冠一寸证照2张,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报名、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编号 |
省份 |
科类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1 |
吉林省 |
美术、音乐 |
1月10-11日 |
1月12-13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2 |
江苏省 |
美术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
无锡湖滨中学 |
3 |
陕西省 |
美术、音乐 |
2月2、3日 |
2月4日 |
西安美术学院 |
4 |
安徽省 |
美术、音乐 |
2月2日-3日 |
2月4日-5日 |
安徽艺术职业技术学院 |
5 |
江苏省 |
音乐 |
2月6-7日 |
2月8-9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6 |
广东省 |
美术、音乐 |
2月13-14日 |
2月15-16日 |
广东城市职业学院 |
专业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1、考试科目:视唱、声乐、器乐(钢琴或具有较高演奏水平的其它乐器)或舞蹈三门。每门满分为100分。三门考试的总成绩折合为100分,各门考试科目占分比例分别为:视唱10%,主项60%,副项30%。(其中声乐必须作为主项或者副项必考)
2、考试内容:
①视唱:分A、B两门,任选一门,两者均为抽题视唱。A为五线谱视唱、B为简谱视唱。
②声乐:自选独唱歌曲1首,考生自备乐谱。
③器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舞蹈:成品舞和技巧组合。
(二)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1、考试科目:《素描》、《色彩》两门。每门考试科目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
2、考试内容:
①《素描》:真人头像默写。
要求:A、造型准确;B、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C、画面构图完整;D、用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②《色彩》:静物或风景默写。
要求:A、造型准确;B、色彩关系明确;C、空间处理与表现技法恰当;D、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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