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课考试科目:
(1)报考美术类专业考核素描、色彩,各项满分均150分,总满分为300分;
(2)报考音乐学专业考核视唱、练耳、主项(声乐或器乐)、加试(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视唱满分80分;练耳满分50分;声乐或器乐满分260分;加试以百分制计,评得60分者,考试总分加1分,60分以上部分每得1分考试总分加0.5分,加满20分为止,加试评分60分以下的,考试总分不加分。
2、报名及考试地点:音乐类: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美术类: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3、报名及考试时间:音乐类报名时间:2011年2月16日-2011年2月17日
音乐类考试时间:2011年2月18日-2011年2月19日
美术类报名时间:2011年2月18日-2011年2月19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
4、注意事项: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并成绩合格;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器乐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舞蹈考试自带舞曲CD或磁带;声乐考试须有钢琴伴奏,考生可自带伴奏;美术类考试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道具等,考生食宿、旅费自理。更多你所爱院校艺术类考试时间等信息登录中国美术高考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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