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及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艺术素质的高中、职业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2、专业课考试:
美术类:认可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类:除我院组织的部分省校考外,其他省考生一律认可该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陕西省考生承认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内容
考试项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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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任选一项) |
声乐 |
自选一首声乐作品 |
80分 |
自带歌谱 |
器乐 |
自选器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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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自选一段成品舞蹈 |
自带舞蹈伴奏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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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 试 |
听记 |
节奏 旋律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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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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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2)考点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 注 |
福建省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福建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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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2月14、15日 |
2月16、17日 |
长沙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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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淄博市十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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