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是一所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类高校。
学校现有杭州钱塘和桐乡乌镇两个校区,占地1355.14亩,总建筑面积64.2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4500余人,教职员工约1400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人才、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省部级以上人才以及行业高端人才150余人。
学校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6个学科门类,有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管理学4个省一流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新闻与传播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35个本科专业,其中18个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学、数字媒体技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编辑出版学、文化产业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摄影、传播学、广播电视工程、网络工程、戏剧影视文学等13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新闻学、广告学、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等10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卓越名校、传媒名镇、艺术名片,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传媒大学,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一部分、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一)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
【注】:以上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二)专业成绩使用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1、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
【注】: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拟面向浙江、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27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使用对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具体招生省份、招生计划等,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审定为准。
2、表(导)演类本科专业
【注】:
戏剧影视导演拟面向浙江、北京、广东、河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辽宁、山东、上海、四川、重庆等13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使用对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具体招生省份、招生计划等,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审定为准。
3、音乐类、舞蹈类本科专业
【注】:
①音乐表演(声乐)拟面向浙江、安徽、福建、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山东、山西、四川等12个省份招生。
②音乐表演(钢琴)拟面向浙江、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西、辽宁、山东、四川等10个省份招生。
③艺术与科技拟面向浙江、安徽、甘肃、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山西、上海等13个省份招生。
④舞蹈编导拟面向浙江、安徽、广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江西、山西、四川、重庆等12个省份招生。
⑤音乐表演各招考方向、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专业成绩使用对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具体招生省份、招生计划等,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审定为准。
4、其他
专业成绩使用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招考方向),与各省级统考类别对应关系,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承认省统考成绩招生艺术类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三)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注】:
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文学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各省份相应普通本科批次录取,考生无需参加艺术类省级统考和专业校考。具体招生省份、招生计划等,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审定为准。
(四)相关说明
1.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2.以上招生计划非最终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审定的计划为准。
3.学费如有变动,按2024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艺术类本科校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须参加报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对应子科类的省级艺术类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若因考生对应子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造成后期我校校考成绩无效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24年所在省份高考报名资格者。
2.未按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三)报名安排
1.初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1月17日—1月23日。
2.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含招考方向)。
3.网上报名、缴费通过“小艺帮”APP进行,具体报名方式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关于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校考网上报名的温馨提示》。
(四)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我校各专业(含招考方向)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人次180元。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不予退还。
(五)注意事项
1.准确完整的考生信息与高考录取密切相关,为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率,请考生务必仔细填报、认真核对。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和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报、错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报考资料审核未通过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凡参加我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要求。
三、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考试
1.我校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和三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三试。三试为现场考试,参加现场三试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含招考方向)招生计划数的8倍。初试和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最终专业成绩以三试成绩为准。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初试时,完成所有报名手续的考生根据系统提示,通过相应身份认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3.为充分熟悉考试全流程的具体要求,线上正式考试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模拟考试。
4.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考试具体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5.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错过规定入场时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初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时间
初试考试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线上考试):①形象气质考察(着装不要过于宽大);②指定材料表达(请自备一首古诗词。要求:脱稿,声音放开,声情并茂。时长1分钟以内);③指定新闻播报材料表达(请考生在新华网、央视网、人民网自选一段200个字以内近三个月的汉语新闻作为播音材料进行新闻播报。要求:可以不脱稿,播报时稿件不要遮挡脸部。时长1分钟以内);④模拟主持(脱稿,节目类型与内容自选,可结合个人特长及兴趣爱好设计展示,请勿使用如PPT等可能带有提示性的辅助工具。时长3分钟以内)。
2.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初试(线上考试):①形象气质考察(着装不要过于宽大);②指定材料表达(请自备一首七言绝句。要求:脱稿,模拟大型晚会舞台朗诵。声音放开,声情并茂。时长1分钟以内);③自备才艺展示(语言类或声乐:如单口相声、快板、贯口、绕口令、广告、台声、台词表演、歌曲演唱等,请勿使用如PPT等可能带有提示性的辅助工具,勿选朗诵形式。时长3分钟以内)。
3.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初试(线上考试):①形象气质考察(着装不要过于宽大);②指定材料表达(请自备一段200个字以内现代散文。要求:可以不脱稿,播报时稿件不要遮挡脸部。声音放开,声情并茂。时长1分钟以内);③自备才艺展示(自选声乐、舞蹈、器乐、武术、体操、形体表演、艺术语言表达等均可,所需音乐、乐器等自备,请勿使用如PPT等可能带有提示性的辅助工具。时长3分钟以内)。
4.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初试(线上考试):①形象气质考察(着装不要过于宽大);②英语新闻播读(请考生在新华网、中国日报网自选一段近一个月的英语新闻作为播读材料。要求:可以不脱稿,播报时稿件不要遮挡脸部。时长1分钟以内);③汉语新闻播读(请考生在新华网、人民网自选一段近一个月的汉语新闻作为播读材料。要求:可以不脱稿,播报时稿件不要遮挡脸部。时长1分钟以内);④英语模拟主持(脱稿,用英语主持一档民生节目,节目内容自选,请勿使用如PPT等可能带有提示性的辅助工具。时长3分钟以内)。
5.表演
初试(线上考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文学作品朗诵(自备材料,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时长2分钟以内);③歌曲演唱(自选曲目,无伴奏,歌剧、民歌、流行歌曲、音乐剧等。时长2分钟以内);④形体技能展现(自备,可用伴奏音乐,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体育舞蹈、武术、艺术体操等。时长2分钟以内)。
6.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初试(线上考试):①自我介绍(介绍个人的特长、兴趣爱好、获奖经历等,不得透露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考试个人信息。时长1分钟以内);②图片分析(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图片,以口述形式作答);③命题创作(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条件,以口述形式作答)。
7.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初试(线上考试):①自我介绍(介绍个人的兴趣爱好、获奖经历等,不得透露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考试个人信息。时长1分钟以内);②影视画面分析与讲述(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影视画面,以口述形式作答);③影像创意能力测试(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文本,运用合理的视觉语言以口述形式表达)。
8.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
初试(线上考试):①自我介绍(介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兴趣爱好和专业学习情况等,不得透露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考试个人信息。时长1分钟以内);②画面分析(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电影影像截图,以口述形式作答);③创作阐述(根据试题要求和给出的文本材料,以口述形式进行创作阐述)。
9.录音艺术
初试(线上考试):①自我介绍(介绍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对专业的认识等,不得透露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考试个人信息。时长1分钟以内);②声音作品分析(根据试题要求和播放的声音片段,以口述形式作答);③自备音乐才艺展示(请独自演奏或演唱一首音乐作品,演奏或演唱不得使用伴奏音乐,演奏乐器不限。时长5分钟以内)。
【备注】:
1.初试线上考试具体考试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发布的考试须知等相关公告。
2.初试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2月底,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通知。
(二)复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注】:
1.复试线上综合素质测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要求,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发布的考试须知等相关公告。
2.复试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3月上旬,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通知。
初复试注意事项
1.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屏、截屏、投屏,禁止另行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2.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试空间,不得让他人进入考试空间;考试视频录制声音画面中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考试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3.考试过程中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遮挡面部;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等。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4.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画面拍摄范围,不得随意切换拍摄角度;考试空间内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参考书、电子产品等)。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5.未按要求摆放双机位,遮挡麦克风、摄像头导致拍摄录制异常(无声音画面、无故中断等),考试空间内出现除主机、辅机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视同违规。
6.考生不得保存、传递、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7.非自备考试科目,考生如因出声阅读试题被判定为违规的,责任自负。
8.初试和复试线上考试其他纪律规定和考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后续发布的202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说明、须知等公告。
(三)三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三试考试时间
【注】:
三试考试地点:浙江传媒学院杭州钱塘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学源街998号)。
三试考试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
三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指定文学作品(片段)表达;③指定新闻材料播报;④即兴口语表达。
注:请勿化妆
2.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三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指定文学作品(片段)朗诵;③自备动画片或影视剧台词片段配音(不需要画面,须脱稿,限2分钟以内);④指定电视片解说。
注:请勿化妆
3.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三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仪态展示:站姿、走姿;③景物介绍(请展示自备的2分钟以内的景物介绍,须脱稿);④命题演讲。
注:请勿化妆
4.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三试(现场面试):①形象气质考察;②回答评委问题;③指定英文材料朗诵;④英文表达(根据试题要求进行演讲)。
注:请勿化妆
5.表演
三试(现场面试):①文学作品朗诵(自备材料,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时长1分30秒以内);②歌曲演唱(自选曲目,无伴奏,歌剧、民歌、流行歌曲、音乐剧等,时长1分30秒以内);③形体技能展现(自备,可用伴奏音乐,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体育舞蹈、武术、艺术体操等,时长1分30秒以内);④人物塑造能力考察;⑤命题表演。
6.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三试(现场面试+笔试)
现场面试:①影视与美术相关命题论述分析;②社会与时事相关命题论述分析;③根据指定命题阐述节目策划方案(根据指定命题,口述一个简单的节目策划方案,需要说明节目类型、播出平台、目标受众、节目风格、大致拍摄内容以及声音设计等)
现场笔试:①专业综合素质考查(包括文艺常识、影视常识、影视制作基础及新技术常识等);②海报设计(根据试题要求,用黑色铅笔或黑色水笔绘制海报,考试用笔自备,不需要画架、画板等工具)。
注:三试成绩构成比例:现场面试成绩×40%+现场笔试成绩×60%。学校将根据三试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最终考试结果为不合格。
7.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三试(现场面试+笔试)
现场面试:①专业知识问答(影视基础知识、影视摄影基础理论、影视画面拍摄等知识考查);②视觉元素辨别(根据图片内容,提炼并描述图片的具体视觉内容信息与视觉造型元素);③故事续编(根据图片信息,以口述方式进行故事续编)。
现场笔试:①文学艺术常识等考查;②网络科技知识考查;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基础知识考查。
注:三试成绩构成比例:现场面试成绩×40%+现场笔试成绩×60%。学校将根据三试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最终考试结果为不合格。
8.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
三试(现场面试+笔试)
现场面试:①根据给出的影视片段进行阐述分析;②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专业问题。
现场笔试:命题绘画创作(考生自备铅笔、橡皮、马克笔、油画棒等绘画工具,根据命题进行绘画创作,并撰写故事梗概,不需要画架、画板等工具)。
注:三试成绩构成比例:现场面试成绩×40%+现场笔试成绩×60%。学校将根据三试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最终考试结果为不合格。
9.录音艺术
三试(现场面试+笔试)
现场面试:①听音模唱(根据弹奏的单音、音程、和旋,模唱出相应的音高);②视唱(根据所提供的视唱题,唱出旋律)。
现场笔试:①专业综合素质考查(包括文学艺术常识、与专业相关的声学和物理学常识、音乐常识等);②听声音写场景(根据所播放的声音和试题要求,创作一篇与此声音相关联的画面场景文章)。
注:三试成绩构成比例:现场面试成绩×40%+现场笔试成绩×60%。学校将根据三试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最终考试结果为不合格。
【备注】:
1.考试作答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个人身份信息。
2.在现场面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考核过程实际情况,对考生考试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3.在现场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辅助工具(表演专业形体展示需要除外),如道具、PPT、音乐播放器等。
4.表演专业形体展示可使用自备的伴奏音乐,该伴奏音乐只允许用U盘存放,文件格式要求MP3,且U盘中只能存放该伴奏音乐文件,文件名不得出现考生考试身份信息等,考生不允许自带播放设备,考试时如遇U盘无法播放等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展示。
5.三试考试成绩,满分以100分计。
(四)考试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4月中上旬,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艺术校考最终考试结果。最终专业考试合格者须仔细核对考生信息。
(一)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招考方向)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招考方向)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②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排名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③录音艺术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④表演录取原则:
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校考成绩合格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完成后,在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艺术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艺术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艺术校考成绩并列的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2.专业成绩使用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考方向)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导演、音乐表演各招考方向、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录取原则:
在考生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符合所在省份公布的合格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分数线基础上,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排序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3.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录取原则:
安排在各省份相应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4.以上各专业(含招考方向),按各自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二)文化折算分计算方式: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三)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戏剧影视导演]。
(四)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五)我校202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表演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六)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4年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美劳情况进行录取。
(七)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八)音乐表演器乐招考方向招生器种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琵琶、竹笛。
(九)我校艺术类专业,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不限制选考科目。各省份具体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审定的计划为准。
(十)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为准。
(十一)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1.初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1月17日—1月23日。
2.港澳台侨联招考生,不参加复试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考试,其他各环节的考试要求遵照本简章执行,专业成绩合格划线时进行单独排序。最终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相关报考办法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录取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部分、普通文史、理工类招生简章
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
1.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2.表中“*”专业正在报批中。以上招生计划非最终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审定的计划为准。
3.学费如有变动,按2024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4.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115分以上(含)。
5.报考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105分以上(含)。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6.电影制作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7.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学校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其他
1.学校将加强对考生人脸识别和考试全过程的核查,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本简章中艺术类招生部分所涉及的某某生源(考生),指在某地参加高考的生源(考生)。如浙江生源(考生),指在浙江参加高考的生源(考生)。
3.我校现有校外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省政府奖学金;(3)“浙广集团”奖学金;(4)“中广电”奖学金;(5)“中国移动”奖学金。校内奖学金:(1)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2)各类单项奖学金。针对全校学生资助对象奖助学金有:(1)国家励志奖学金;(2)国家助学金;(3)校发助学金;(4)“尚德学子”奖学金。
4.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得转专业;浙传华策电影学院学生不得转出至其他二级学院各专业学习。
5.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就业创业方针政策,积极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学校在每年春夏、秋冬举行两次大型就业招聘会,各学院举办小型专场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学生提供双选平台。学校通过举办星创班、三创班、“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建有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桐乡数字艺术双创园,为广大师生提供丰富的创业孵化平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杭州钱塘校区0571-86832052,0571-86832691;桐乡乌镇校区0573-89399758,0573-89399759。就业在线网站:https://cuz.jysd.com。创业学院电话:0571-86876771。创业学院网站:http://cyxy.cuz.edu.cn。
6.我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统一核定,学校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600元。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按2024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7.台湾免试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等类型招生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后续相关通知。
8.报名系统的APP平台仅为本校艺术类考试报名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其发布的有关应试技巧、指南、建议、分析研究报告等意见均与本校无关。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考试政策问题请致电本校招生咨询电话。
9.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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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电话:0571-86832600 8683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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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和考前培训活动;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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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571-86832068
浙江传媒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注】:截至目前,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约占招生专业数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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