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领导机构
兰州文理学院成立2023年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方向)本科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统领本次招生考试。
组 长:郑伟强(兰州文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李先锋(兰州文理学院纪委书记)
张 焱(兰州文理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师克谦(兰州文理学院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王 宏(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岳朋瑞(兰州文理学院纪委副书记)
展惠英(兰州文理学院教务处处长)
王 采(兰州文理学院艺术职业学院院长)
林 沛(兰州文理学院信息中心主任)
王全胜(兰州文理学院后勤管理处处长)
张明荣(兰州文理学院保卫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监察组、巡视组、保密组、安全保卫组、保障组、宣传组7个工作小组,分工协作,负责实施考试工作。
(一)考务组
组 长:张 焱(兼),成 员:王 宏 展惠英 王 采。
考务组办公室设在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主任由艺术职业学院院长担任。
考务组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考试内容设计、考试大纲制定、评分标准制定、外聘专家人选确定与联络安排、试题命制、阅卷、登分、专业考试顺序安排、考试流程、叫号、引导、技术演示/示范、成绩记录、成绩汇总/核分及考试全程录像等工作。
2.具体负责各项考务工作的协调安排以及工作人员的调配、考务工作总结等;负责考场物料、手机屏蔽仪及金属探测仪分发、试题(卷)收发、考试时间控制、违纪考生取证、记录等工作;负责考点各项工作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试卷质量、突发事件等问题。
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高校、省教育考试院督查员联系工作。协助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其他工作。
4.负责面试专家聘请,笔试命题、阅卷及成绩复核等。
(二)督察组
组长:李先锋(兼),成员:岳朋瑞,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指派的督察员。
职责:负责对考试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受理举报电话及举报材料,及时调查违纪事件,并报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三)巡视组
组长:张 焱(兼),成员:甘肃省考试院巡视组、兰州文理学院巡视组。
职责:负责考试巡视工作。
(四)保密组
组长:王宏,成员:郭鸿斌 张明荣。
职责:负责试题、试卷保密保管、转运。
(五)安全保卫组
组长:张明荣
职责:负责考试安全工作;负责考点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考生进入考点身份核查工作,协助运送考试试卷。
(六)保障组
组长:王全胜
职责:负责考试期间后勤服务工作,确保考点水、电、暖等服务设施正常供应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点医疗卫生和考生突发疾病紧急处理等。
(七)宣传组
组长:师克谦,成员:林 沛 马 建。
职责: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考点宣传材料、考点标志(横幅、竖标、路线指示牌)制作、张贴等;
宣传部、信息中心负责考试期间的网络平台及舆情监控等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8:00至2月21日22:00。
报名系统设两个方向,分别为表演(表演类)、表演(演奏类),请报考考生特别注意,不要报错专业方向。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至2月26日。
考试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2月23日9:00至24日24: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
备注:考生入场前准备好考试所需乐器、服装等考试用具,在抽取面试顺序号进入候考区后不得擅自离场;用餐自备。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甘肃省规定标准执行。
2.考试费用: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五、合格线划定
考试结束后划定专业课合格线,合格人数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倍。
六、录取原则
我校本专业录取成绩由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达到甘肃省考试院划定的2023年高考最低控制线,在合格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招生计划为止。
新生入校后进行专业条件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文理学院艺术职业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
邮 编:730000
招生咨询电话:0931-8707306,13919066783,马老师。
八、考试安排
1.《笔试》考试具体安排:
时 间 |
地 点 |
内 容 |
部门及具体职责 |
2月25日 |
南校区第二教学楼 |
笔试检录。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行检录。 |
1.艺术职业学院负责检查准考证、身份证,要求考生有序。 2.保卫处在南校北大门协助检录工作。 |
2月25日 |
南校区第二教学楼教室 |
笔试考试。考场单人单桌,所有考生必须佩戴口罩。 |
1.保卫处:派1名工作人员到第二教学楼门口值班保障考生有序入场; 2.后勤处:大厅配置免洗手消等防疫设备; 3.艺术职业学院:监考教师再次核验考生身份。 |
2.《面试》考试具体安排:
时 间 |
地 点 |
内 容 |
相关要求 |
2月25日 11:00—12:00 |
南校区实验剧场 |
表演类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 |
1.考生需佩戴口罩进入候考区,交验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随机抽取考试顺序号,并按次序和相应的时间段在指定的区域进行候考。 3.服从引导员指挥,每5人为一组交验身份证、准考证,按随机抽取的考号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4.面试考试当场唱分、亮分,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5.考生抽号后不得离开候考区,用餐自理。 6.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
2月25日 12: 00—18:00 |
南校区实验剧场 |
表演类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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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 19: 00—22:00 |
南校区实验剧场 |
表演类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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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7:00—8:30 |
南校区实验剧场 |
演奏类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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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8:30---13:00 |
南校区实验剧场 |
演奏类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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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14:00—18:00 |
南校区实验剧场 |
演奏类面试 |
|
2月26日19:00—22:00 |
南校区实验剧场 |
演奏类面试 |
九、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正公平原则
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方向)本科招生考试属于高校艺术类单独招生考试,所有参与本次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关于艺术类招考工作规定,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细化工作流程和责任落实
各小组组长是该组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制定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负责并协调考试期间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三)加强考试安全管理
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治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考试全程监督检查
各级巡视员要加强考试全程监督,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对在考试中违法、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附件:2023年甘肃省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方向)本科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方向)本科招生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300分(笔试50分,面试250分)。
一、笔试
(一)戏曲表演类笔试:《戏曲常识与艺术概论常识》(50分)。
主要内容为:戏曲常识、中国戏曲史常识、甘肃戏曲史及秦腔/陇剧代表剧目知识、戏曲表演程式与规范常识、戏曲艺术与审美常识、戏曲服装常识、戏曲行业与专业的自我认识、秦腔/陇剧经典剧目简评等。
(二)戏曲音乐演奏与伴奏类笔试:《乐理与音乐素质》(50分)。
主要内容为:音乐基本理论(音程、和弦、节奏、记谱法为主)、 简谱记谱(以秦腔/陇剧音乐为主)、戏曲锣鼓经与打击乐节奏记录。
二、面试
(一)戏曲表演类面试(总分250分):
1.腿功(翻身、平转、飞脚、旋子、软开度);武功(前桥、后桥、虎跳等)(50分)。
2.身段(走边、趟马、起霸);把子(个人技巧、对打等)(50分)。
3.剧目片段: 秦腔/陇剧剧目片段(可以彩妆、可有其他配戏人员)。主要测试考生在剧目上的唱念、表演技巧、人物把握、舞台艺术表现力等,10分钟以内。考试用服装、道具及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 100分)。
4.特长加试:加试专业主考内容以外的艺术特长。内容形式不限,时长在5分钟之内(50分)。
考试结束后唱分、亮分,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二)戏曲音乐演奏与伴奏类面试(总分250分):
1.乐器(含戏曲打击乐)基本能力(练习曲)测试 (50分)。
2.乐器(含戏曲打击乐)基本能力(乐曲)测试(50分)。
3.自选秦腔/陇剧剧目音乐唱腔片段演奏(含戏曲打击乐) 10分钟以内,可以带伴奏音乐。(考试用乐器由考生自备)(100分)。
4.特长加试:加试专业主考内容以外的艺术特长,形式内容不限,时长在5分钟之内(50分)。
考试结束后唱分、亮分,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集中统一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用纸、笔、橡皮等常规用具由学校统一提供。
(二)面试
面试按照各类别考试内容,考生现场演示,专家现场打分。成绩构成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考生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