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的艺考工作,在保障考生生命安全的同时顺利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采取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实时录制视频作品并在线提交,评委集中观看评分的方式考试。具体内容如下:
一、校考专业
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服装表演)
二、报名
(一)报名网址:https://bm.chsi.com.cn/
(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5日
(三)允许报名省份:
表演(京剧表演):辽宁(历史物理类)、北京(没有科目要求)、黑龙江(艺文)。
表演(侧重于服装表演):辽宁(历史物理类)。
三、视频作品提交
(一)视频作品提交平台:考生需下载“学信网”APP,点击“在线考试系统”进行在线视频录制。
(二)视频作品提交时间:2023年3月9日-13日
四、考试
考生可登录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观看“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流程视频”,熟悉考试程序。(http://zs.synu.edu.cn)
(一)表演(京剧表演)
1.考试内容
演(演员必考项):剧目片段表演150分、基本功四项(唱、念、做、打)150分,共计300分。
奏(乐队必考项):演奏唱段150分、演奏曲牌100分、视唱乐谱或节奏50分,共计300分。
2.具体要求
本专业考生必须录制2个视频作品。
(1)演(演员必考项)
视频作品1:剧目片段,内容自选,可用伴奏,表演时长不超过4分钟。
(视频录制顺序:考生肩部以上部分画面静止3-5秒钟+剧目片段,中间不得间断。)
视频作品2:基本功四项(唱、念、做、打:涵盖形体功、毯子功、把子功内容),禁止使用伴奏,时长共计不超过6分钟。
(视频录制顺序:考生肩部以上部分画面静止3-5秒钟+基本功四项,中间不得间断。)
特别提示:
①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要在每一个项目展示前,对考试相关内容进行语言表述,详见“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流程视频”;
②基本功四项考试“打功”部分,需要根据场地条件,自行确定难易程度,考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完成考试内容,如有受场地条件限制不能展示部分,可用语言如实描述;
③“把子功”考试内容,无需他人配合,可用“刀式”、“枪式”等作为考试内容。
(2)奏(乐队必考项)
视频作品1:
演奏唱段1段,文场演奏(西皮、二黄选其中1段唱腔),打击乐演奏锣鼓经,禁止使用伴奏,时长不超过4分钟。
(视频录制顺序:考生肩部以上部分画面静止3-5秒钟+演奏唱段,录制时长不超过4分钟,中间不得间断。)
视频作品2:
演奏曲牌:文场演奏西皮或二黄曲牌1首,打击乐演奏曲牌1首,禁止使用伴奏,时长不超过4分钟;
视唱乐谱或节奏:文场考生自选“演奏唱段”或“演奏曲牌”内容中任意1段乐谱进行视唱,打击乐考生自选“演奏唱段”或“演奏曲牌”内容中任意一段锣鼓经背诵节奏型,时长不超过2分钟。
(视频录制顺序为:考生肩部以上部分画面静止3-5秒钟+演奏曲牌+视唱乐谱或节奏,录制时长共计不超过6分钟,中间不得间断。)
特别提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要在每一个项目展示前,对考试相关内容进行语言表述,详见“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流程视频”。
(二)表演(侧重服装表演)
1.考试内容
综合面试100分(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服装表演技巧140分、造型展示100分、特长展示60分,共计300分。
2.具体要求
本专业考生必须录制1个视频作品。
综合面试:考生穿着泳装,赤脚,向镜头,身体挺拔,双脚并拢站,之后分别转向、停顿展示身体的正面、侧面、背面,然后在墙面固定的皮尺前报自己身高,时长不超过2分钟;
服装表演技巧:考生自选服装一套,女生自备高跟鞋,考生面对镜头,由后走到前进行2-3遍的服装表演展示,需在镜头前进行定位亮相,音乐自备,时长不超过2分钟;
造型展示:考生自选服装一套(与服装表演技巧环节服装相同),全景拍摄,面对镜头,原地摆出3-5个符合服装特点的模特造型,音乐自备,时长不超过2分钟;
特长展示:包含舞蹈、声乐、器乐、武术、朗诵等特长,考生录制时需要身体全部出现在视频中,注意拍摄的空间能够达到特长展示的需要,音乐自备,时长不超过2分钟。
(视频录制顺序为:考生肩以上部分画面静止3-5秒钟+综合面试+服装表演技巧+造型展示+特长展示,录制时长共计不超过8分钟,中间不得间断。)
特别提示:
①考生应提前做好考试所需要的服装和道具准备工作;
②在考试过程中,各考试环节需衔接紧凑,换装迅速,考生可穿着泳装直接套换表演服装。
五、视频录制要求
我校2023年艺术类校考使用教育部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发的“学信网”APP,考生下载APP后点击“在线考试系统”进行在线录制视频。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终端为两部手机,考生仅可使用两部手机完成考试。
1.请考生使用前详细阅读《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网址:https://bm.chsi.com.cn/yszp/stu/kssysm。
2.两部手机均需安装“学信网”APP。APP下载地址: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
3.两部手机录制时须退出、关闭手机其他应用程序,例如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可能会用到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程序,并关闭上述应用程序的通知功能,以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被其他应用程序干扰。
4.采用双机位考试模式,一部手机用于考试音、视频录制(一机位),一部手机用于考试实时监考,设置在考生侧后方(二机位)。为确保拍摄画面稳定、清晰,须使用手机固定器(如手机支架)。
5.两部手机须保证存储空间充足,且电量充足。避免在考试过程中发生因手机存储空间不足、手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导致录制中断、录制内容丢失等情况。
6.须选择安静整洁、光线明亮的密闭空间(独立房间),并保证空间够大,能保证考生完成考试动作。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参考书、电子产品等)。
7.须选择具有较强、稳定wifi信号或移动网络的考试空间,确保考试全程网络环境正常,避免出现断网情况影响正常考试流程。
8.系统提供10次排练机会,正式录制前,考生本人须至少参加一次排练,以熟悉考试全流程,否则责任自负。
9.考生须详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完成实人验证。因未按时完成实人验证导致考试失败者,责任自负。考生不得化妆、戴美瞳等,须露出眉毛及耳朵,保证脸部轮廓、五官清晰,避免实人验证失败。
10.系统每次录制将先播放6位随机数字,并语音提醒考生重复数字。考生必须正确读出系统播放数字,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11.考生不得佩戴手表、不得使用显示时间的设备;不能使用除考试用两部手机外的其他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不佩戴过大的头饰、发饰、首饰等饰品。
12.考试开始至结束,考生不得离开考试空间、不得离开辅机拍摄范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空间;一经发现,即刻终止考试。
13.考生不得截屏、录屏、投屏、锁屏、缩屏,否则将导致考试终止;退出考试系统、接通来电、进入其他应用程序等中断考试系统运行的操作,均导致考试中止。
14.一、二机位均全程录像,考生须保证正常拍摄录制考试全过程(画面、声音),不得遮挡摄像头。
15.视频中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不得有考生介绍。
16.视频录制结束后考生须持续关注考试系统考试视频上传进度,显示“已提交成功”前,不得关闭程序,不得清理手机内存、垃圾数据等。
17.考生上传考试视频后务必“回放”考试视频,确认本人上传的考试视频符合考试要求(视频数量是否正确,视频时长是否正确,视频声音是否完整等)。避免因为上传的视频不完整或无声音而影响考生成绩,否则责任自负。
18.如遇网络不稳定等导致上传中断,建议切换网络并根据提示继续上传,直至视频上传成功。
19.常见问题处理请参见《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操作手册》。
六、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线上考试相关要求完成考试流程,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一)考试开始至结束,出现以下行为,取消我校校考资格:
1.考生离开拍摄范围。
2.他人进入考试空间。
3.未按要求摆放双机位。
4.未露出眉毛及耳朵,五官不清晰,遮面。
5.考生未打开麦克风、摄像头功能或遮挡摄像头导致拍摄、录制异常(没有录制声音、无故中断);有截屏、录屏、投屏等操作行为。
(二)考试开始至结束,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者,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通报。凡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非本人独立完成考试。
2.考试空间内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参考书、电子产品等)。
3.考试空间内出现除主机、辅机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七、成绩公布
2023年4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八、录取原则
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服装表演):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九、重要提示
(一)考生应在考试过程中注意网络安全,防止个人信息、考试作品信息泄露他人。同时,要确保视频录制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考生上传视频作品时,按系统要求签订《考试承诺书》。
(三)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我校将进行远程面试(不计分数;时间另行通知),二次确认考生身份。
(四)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进行考试成绩真实性核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110034)
咨询电话:024-86574436 024-86592067(传真)
申诉电话:024-86592982
网 址:http://zs.synu.edu.cn(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