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生计划及专业
序 号 |
学院 |
专业 |
拟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就读校区 |
拟招生地区 |
1 |
创意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18 |
四年 |
昌林路校区 |
安徽、北京、广东、河北、黑龙江、 江苏、辽宁、上海、浙江 |
2 |
动画 |
17 |
注:1.各省、市招生计划数均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考生可查阅所在省、市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2.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设校考, 无需在我校本科报名系统中进行校考报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考生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报名条件者;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四)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省统考合格证。
注:高考文化成绩含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下同。
三、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请考生关注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
我校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我校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50%。
2.对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分情况: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我校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之间不得兼报。若未按规定填报(有兼报情况出现时),有效志愿为第一志愿以及与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其他志愿为无效志愿。
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或考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艺术类高考政策有差异,以教育部和各省政策为准。
我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一经查实,经学校综合研判,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入学
(一)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测,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以及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对新生实行一年试读、对在校生实行逐年甄别的制度,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四)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具体评定规则以当年《上海戏剧学院学生手册》为准。
五、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昌林路校区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800号;邮政编码:201112
轨道交通:地铁8号线到沈杜公路站下车
上戏本科招生网:https://zs.sta.edu.cn
E-mail:shxjzsb@126.com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488077、51768377
监督电话:(021)62495375
(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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